【Yahoo 新聞報道】政府去年施政報告提出規管劏房,以合符標準的「簡樸房」取締「劣質劏房」。據房屋局最新向立法會提交《簡樸房條例草案》文件,政府期望在 2026 年 3 月推行「簡樸房」認證制度,登記期為 12 個月,完成登記的單位可獲 36 個月寬限期,讓營運者進行改裝工程。已登記的單位需申請認證,按每個獨立的分間單位計算,政府建議首次認證收費為 3000 元,首 3 年完成認證申請可獲寬減或豁免。
明年3月開放登記 登記期 12 個月
《簡樸房條例草案》將於明日(20 日)刊憲,7 月 9 日提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,政府爭取現屆立法會任期結束前(即 10 月)獲立法會通過。當局建議,「簡樸房」認證制度明年3月1日推出,登記期為 12 個月,登記期結束後(即2027年3月)開始執法。
當局擬2026年3月1日起正式開始接受現存分間單位登記,登記期為 12 個月,無需登記費用。完成登記的單位可獲劃一36個月的寬限期,讓已登記業主或營運者改動單位和申請認證,以符合法例標準。
認證申請費按每分間單位計算
認證申請方面,政府亦擬向每間分間單位收取 3000 元認證申請費,政府表示,按「用者自付」原則收費,每個分間單位 3000 元,認證有效期 5 年。認證續期申請費用將定為 2,400 元,有效期同為五年。為鼓勵盡早申請認證,政府在「簡樸房」認證制度推行首三年,設有不同程度費用寬減或寬免。
「簡樸房」須符合單位面積不少於8平方米、單位需設一扇可開啟的窗戶等。登記期結束後,若涉及非法出租沒有有效登記及認證的分間單位,2027 年 3 月 1 日起,違例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等。
受影響住戶不會獲提早編配公屋
當局指,寬限期前6個月定為「倒數期」,即2029年9月1日起,禁止已登記但無有效認證的單位訂立新租賃,否則須負上刑事責任。在新法例刊憲之後至倒數期開始之前,已登記的分間單位,除非取得認證,否則所訂立的租賃會在倒數期開始時被視為終止,相關劏房業主須向租戶賠償3個月租金或相等於餘下租期的總租金(以較低者為準)。
政府表示,為確保相關執法行動不會影響住戶流離失所,會按需要透過社工隊,協助在私人市場尋找居所搬遷;又強調即使受影響住戶正輪候公屋,不會因此獲提早編配公屋單位,以免對其他輪候公屋人士不公平。
相關報道:
簡樸房|政府倡設劏房登記及認證制 違規業主、二房東均有刑責 最高罰30萬元囚3年(附示意圖)|Yahoo